跟法庭"撕逼" 少女逼迫他人卖淫称未成年无罪
胡宝宝(右四)等接受集中宣判。
她本是一名18岁花季少女,却伙同他人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强迫15岁未成年女孩卖淫。为逃避罪责,胡及其家人均称其户籍资料有误,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今日,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强迫卖淫罪的胡宝宝(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她的三名同伙中,两人被判刑并处罚金,一人因系未成年人未被起诉。
少女被逼数度卖淫
2014年7月4日,蓬安警方接到不满16周岁的少女小芳(化名)报案,有人以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她一夜接客三次。当天,警方将胡宝宝及其男友田光(化名)、弟弟胡西(化名)及介绍卖淫的鲁明(化名)抓捕归案,一起强迫卖淫案就此浮出水面。
2014年7月2日下午,在蓬安县城一间网吧内,正在上网的小芳身后,突然出现两男一女。对方将她揪出网吧,带至一间出租房内。“你为什么说我是卖淫的?”一进屋内,胡宝宝便责问小芳。在小芳否认之后,胡宝宝扇了她两耳光,然后又扯她头发、踢她的腹部,并逼她去卖淫挣钱。一旁的田光也恶狠狠地说:“我脾气不好,你如果不听话,我打死你!”
随后,胡宝宝和田光外出,留下胡西看守小芳。当晚,胡宝宝在蓬安县城一夜啤酒摊找到鲁明,双方约定由鲁明寻找嫖客,所得嫖资由胡得70%,鲁得30%。21时至22时,鲁明通过何某(在逃)找来两名男子,在蓬安一商务宾馆内,两名男子与何某等三人先后与小芳发生了性行为。所得嫖资共500元,由胡、鲁二人按先前约定瓜分。
次日一早,小芳趁胡宝宝3人熟睡之机,光着脚拎着鞋溜出出租房。不料刚下楼就被胡西追上,一番殴打之后,小芳被拉回出租房内。被惊醒的胡宝宝再次殴打小芳,田光也在一旁威胁其不准再跑。又过了一天,小芳终于成功逃脱胡宝宝等人的控制,并向警方报案。
主犯并非未成年人
到案之后,胡宝宝及家人一直称其出生于1996年10月,作案时尚未满18周岁。在庭审当中,其辩护人也提出相关辩护意见,称胡宝宝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或者免除处罚。
四川新闻网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胡宝宝出生地为贵州思南县,其家人出示的证据及证人证言中,胡宝宝于的出生年月有的是1996年12月21日,有的是1996年10月6日,有的是1996年11月16日。其母的证言显示:胡父在给女儿胡宝宝上户口时,将其出生日期错报为1995年10月6日;接生婆的证言则称:胡宝宝生于1997年10月份。
办案法官介绍:“警方及检察院调查时均发现,胡宝宝在蓬安县的户籍资料、人口普查信息均以及村委会证明,其出生日期均为1995年10月,其作案时已年满18周岁。其家人及辩护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人证言等相互矛盾。因此,胡宝宝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胡宝宝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田光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鲁明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