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里的为民情怀
18.11.2015 09:20
本文来源: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西滨法庭共有3名法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法庭。管辖四个乡镇,53个行政村,7.53万人口,面积达692.5平方公里。近年来,西滨法庭立足基层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锐意进取,奋力开拓,努力让小法庭散发大光芒。2007年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级优秀人民法庭”、2009年被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三明市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2012年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先进集体”。
巡回审判 便民记于心
“你看,他们把法庭搬到我们的家门口。”
2014年7月,尤溪法院西滨法庭巡回审判庭来到了洋中镇龙洋村,借用暑期学校闲置的教室,对一起4名七旬老人诉某村经济合作社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1996年,原告肖某等4人与某村经济合作社就解除果园承包合同自行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该经济合作社需给付4人补偿款22000元,双方就该笔款项的给付约定了分期履行时间及逾期付款利息。然而在顺利履行第一期补偿款后,村里由于政策改变等诸多原因,没有按协议支付余款及利息,纠纷一拖就是19年,双方对于欠款及利息的计算据理力争,毫不退让。考虑到案件历时相对较久,双方矛盾较大,西滨法庭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并邀请当地村民参与庭审,保证公正公开。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西滨法庭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还让群众得到鲜活的普法教育。法官们深知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处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范围内,只有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才能维护辖区的一方安定。
化纷解忧 责任重在肩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能为我们考虑这么多,为我们争取到这些补偿,让孩子今后的生活更有保障了。”当法官起身离开时,林某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尤溪法院西滨法庭的法官们刚在林某的家中调解成功一起案件。原告林某、谢某与被告徐某本是一家人,林某是谢某的母亲,徐某是林某的婆婆。2010年,林某的丈夫谢某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林某与徐某就谢某的房屋、林地等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徐某主张应该平均分配谢某甲的遗产,而林某则认为谢某甲的遗产中的林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予分割。案件受理后,尤溪法院西滨法庭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法官了解到情况后,认为本案虽为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因此决定对本案当事人进行调解。随后,承办法官分别到徐某和林某的住处做调解工作,释明法律,让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着重劝说徐某要多考虑林某本身无固定工作,且需独自抚养女儿谢某压力较大,可以适当让林某多分得一些财产。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林某、被告许某各得房屋的一半产权,林地归徐某所有,徐某每年补偿谢某甲1.5万元直至其成年。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庭虽小,但法官们的胸怀却大。他们心里装的不仅只是将审判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农村,村民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而法庭受理的案件有近60%为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影响到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西滨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措施,真正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效果。
传播知识 普法在于行
“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一群小法官主导的庭审开始了。
原来这是西滨法庭在尤溪县第四中学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呈现的是一起校园盗窃案件。在庭审中,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被告和法警均由学生扮演,按照真实法庭的程序进行模拟演示,让学生们在情景模拟中了解法庭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被告人黄某是一名大学生,因急于求财,多次窜至大学校区及其他高校的学生宿舍楼,通过使用自制的开锁器开锁或者从门梁上找到的学生放置的钥匙开锁等方式,窜入宿舍内对学生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及现金等财物实施盗窃。通过这起案件,让学生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了解了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也激发了同学们的学法兴趣,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除了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西滨法庭还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分发宣传单、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普法,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接受生动的法制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传递给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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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5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