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车出小区路被挡 飞腿踢瘪越野车被判赔(图)

23.07.2014  13:02

一头长发,一身白色西装套裙,一双高跟鞋,再加上高挑的身材,法庭上的夏某打扮得很有职业女性范儿。

昨天上午,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察官指控被告人夏某的犯罪行为,让人很难和她的身份对等起来。

挡道越野车被踢得满车坑坑洼洼

46岁的夏某是杭州人,曾在政府部门上班,后来下海经销。事发时,她是杭州一家餐饮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是取保候审,昨天上午她坐着一辆宝马车来到法院。

事情发生在大约半年前,地点就在夏某居住的钱塘江边一处高档小区里。根据起诉书和夏某的供述,事发时夏某的行为就像个“女汉子”。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今年1月28日下午1点左右,夏某准备开车外出,下楼后发现她的丰田皇冠车被一辆越野车阻挡。夏某用手机联系车主(越野车的前窗有车主的名片),可对方手机一直没接。夏某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她用脚踢了越野车的后备箱附近部位。

小区保安闻讯赶来,并联系了越野车车主刘女士。刘女士赶到现场后,发现车被踢坏了,要上楼打电话报警。这时,夏某更火了,她绕着越野车把车身几乎踢了个遍,最后自己打车,甩手走人。

车主刘女士回到现场时傻眼了:越野车的左侧前后门、右侧前后门以及后备箱尾都被踢得凹进去了,有的地方油漆都裂开了。

踢完又不赔,车主将她告上法庭

根据小区保安和一位业主的证词,事发当时,他们想去拉夏某让她别踢车,但根本拉不住。两位证人提到,夏某当时边踢车边说,她会赔钱也赔得起。

我当时急着要赶去滨江开会。”对于踢车的原因,夏某昨天在法庭上解释说,是她一时情绪失控,因为小区附近平时打车非常困难,当时她急需用车,但自己的车又被刘女士的车挡住了。

夏某说,自己居住的虽然是高档小区,但是停车位非常紧张,小区里没有实行人车分离,小区内的路面是可以开车和停车的,只要停车的位置不影响到别人,保安和物业一般不管。

虽然说过有钱并且赔得起,但事后夏某并没有联系越野车的车主刘女士,直到两个月后她被警方刑事传唤。

根据鉴定,被夏某踢坏的越野车车损达到11866元,加上维修的人工费总计16851元。在昨天开庭前,夏某赔偿了车主刘女士的全部损失。

全额赔偿外,还要再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认为,夏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同时提到,虽然车子挡道刘女士存在一定过错,但夏某解决问题的手段粗暴无理,踢坏别人车后又消极回避,直到司法机关介入。鉴于夏某已经全额赔偿,人身危险性比较小,建议对夏某从轻处理。

我的确是错了。”夏某说,自己法律知识懂得不多,当时只是想出口气,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最后,法官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夏某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单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判决结果考虑到夏某法庭上认罪态度比较好,案发前已赔偿受害者并获得谅解,同时考虑到事发小区停车紧张状况,而且夏某的行为是在情急之下出于一时激愤 。

据了解,依照浙江地区司法实践,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就要追究刑事责任(5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单处罚金刑,是指法官在裁量具体案件时,对犯罪的自然人(个人)只判处罚金刑,而不判处其他法定刑。刑法规定对自然人犯罪可以适用单处罚金刑针对的是那些犯罪性质较轻或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通讯员 尚法 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