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优惠多 740余家金融企业入驻厦门自贸片区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崔昊)期盼已久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出台,新政策有哪些突破?昨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金融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业务推进会,解读了厦门自贸片区的最新金融政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厦门自贸片区揭牌以来,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对台金融合作创新持续推进。厦门自贸片区目前已顺利实施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政策,11家企业办理了近3亿元贷款;积极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目前已为17家跨国企业集团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累计调拨跨境双向资金130.85亿元;不断拓展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群业务,开设代理账户71个,累计清算金额507亿元;推动筹建厦门自贸片区股权投资基金、台商转型基金等两岸股权投资基金,设立6大国有金控集团,着力打造金融发展平台。截至11月末,自贸片区已入驻金融、类金融企业740多家。目前,农行、建行、平安、邮储在厦门设立“两岸人民币清算中心”,浦发、招行、交行、平安在厦设立“离岸银行业务分中心”,“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来厦设立分行已获台湾“金管会”批准。
“《指导意见》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后发布的第一份金融政策文件,特别增加了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支持‘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等凸显地方特色优势的支持政策,并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管理改革、个人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等七大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局长李伟平介绍道。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银企合作项目签约活动,12组厦门地区银行与境内外机构达成合作意向,项目涵盖境外人民币借款、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自贸片区租赁企业跨境人民币融资等方面内容,本次签约的多个项目涉及台企和台资银行,印证着福建自贸试验区金改“深化两岸金融合作”这一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