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家事法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四年显成效

11.08.2017  11:03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1日电 (陈悦 郑冬梅)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是福建省首个综合性家庭法庭。记者11日了解到,从2013年7月以来,家事法庭受理海沧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满四年,就审判质效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较大,其他各项指标也运转良好。

  据统计,2014年,家事法庭审结20件24人,到2016年,已下降为10件10人。海沧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这一方面与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变化改进有关,另一方面得益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设立理念及具体执行。

  海沧法院人士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件,2015年,黄某某交易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审理,其贩卖毒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考虑其犯罪时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按照刑法规定从轻处罚予以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从审判伊始 ,家事法庭就注重对未成年人关爱、帮助、教育引导。考虑到黄某某原籍不在海沧,父亲尚在服刑,母亲离家出走,奶奶年老体弱,合议庭积极与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沟通,解决监管帮教可能面临的问题,又联络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帮助黄某某找到监管帮教点,解决了外地户籍本地监管的问题。

  家事法庭还利用海沧法院“雨露基金”,为黄某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减少意外发生时风险。同时,家事法庭还定期对黄某某回访、谈心,督促其不要重新犯罪,引导其学习文化知识、掌握生活技能。近日,黄某某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家事法庭还为其专门举办了“庆生会”。

  在帮助、关爱众多像黄某某这样的未成年人过程中,家事法庭建立未成年人监管与帮教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和疏导机制;依托家事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注重判后效果,将判后回访常态化,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在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特色做法等方面都做出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据介绍,下一步,家事法庭将继续推进各项机制和措施良性运作和长效发展,加强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加强校园内法制教育宣传;推动建立以社会综合治理为核心的犯罪预防机制,为海沧区青少年包括外来青少年创造一个较少惩罚性,更多恢复性的环境。(完)

【责任编辑: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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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9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