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福建省2013-2015审计信息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计审〔2012〕184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福建省2013-2015审计信息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事处、厅属事业单位:
《福建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福建省2013-2015审计信息化发展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
2012年10月19日
福建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厅党组“下决心强力推进应用计算机审计”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结合我省审计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范围,为省厅本级和设区市审计机关。
第三条 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两部分,其中,厅机关考核建设部分占10%,应用部分占90%;市级审计机关考核建设部分占40%,应用部分占60%。
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考核内容包括金审工程建设、数据平台建设、OA部署、安全保密、计算机日常管理等;信息化应用考核内容包括AO与OA交互管理、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AO认证培训、AO的普及和使用、AO应用实例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参评及获奖情况等。
第五条 省厅成立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省厅计算机审计处。
第六条 省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审计信息化工作考评。
第七条 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采取自评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 省厅各业务部门按照《福建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各设区市审计局按照《福建省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对自评材料进行整理核实,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确定考评结果。
第九条 省厅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审计信息化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
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审计机关综合性评优和优秀项目评选。
第十条 本办法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县(区)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可由设区市审计机关参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和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考核。
附件:1.福建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2.福建省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3.2012年各单位AO应用实例、计算机审计方法报送数量指标
附件1
福建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信息化应用部分)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备注 |
AO与OA交互 | 按照《福建省运用计算机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年度审计项目AO与OA交互的实施。 | 10 | 完成所有审计项目AO与OA交互得满分,少一个项目扣5分,扣完为止。 |
| 以综合处提供的考核结果为准 |
AO应用实例 | 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符合要求的AO应用实例1篇。 | 5 | 完成报送数量指标要求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以计算机处提供的报送结果为准 |
计算机审计方法 | 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审计方法1篇。 | 5 | 完成报送数量指标要求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以计算机处提供的报送结果为准 |
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 | 派人参加我省首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并通过考试。 | 15 | 参加中级培训班且通过中级考试得满分;参加培训但考试未通过得5分;未参加培训不得分。 |
| 提供材料 |
计算机审计专项培训 | 派人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各类计算机审计专项培训 | 5 | 根据培训计划指标分解要求派人参加培训且培训合格得满分,未派人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分。 |
| 以计算机处提供的培训结果为准 |
审计署AO培训认证考试 | 处(室)AO认证考试通过人数占处(室)人数比率。 | 5 | 通过率100%得5分,100%~90%(含90%)得4分,依次递减,通过率低于60%不得分。 |
| 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
计算机审计获奖情况 | 被审计署评为AO应用实例优秀奖、优秀计算机审计方法、信息系统审计优秀典型案例等。 | 30 | 一个获奖实例或方法得10分,30分封顶。一个实例或方法的作者若为多人,则须将所得分值除以作者人数算出各人分值,按作者所在处(室)分别计入处(室)得分。 |
| 提供材料 |
被审计署评为AO应用实例应用奖、入选审计署计算机审计方法等。 | 10 | 一个获奖实例或方法得3分,10分封顶。一个实例或方法的作者若为多人,则须将所得分值除以作者人数算出各人分值,按作者所在处(室)分别计入处(室)得分。 |
| 提供材料 | |
加分项目 | 省厅AO应用实例、计算机审计方法征集评选活动报送数量。 | 15 | AO应用实例、计算机审计方法报送数量以处室为单位超过报送数量指标要求,多1个加5分,15分封顶。 |
| 以省厅计算机处提供的报送结果为准 |
合 计 |
| 100 |
|
|
|
说明:1、信息化应用部分以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信息化应用在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中所占比重,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总分。
2、各年度考核标准将根据我省审计信息化发展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福建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信息化建设部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备注
正版软件使用情况
按照省有关部门,处室人员按要求使用正版软件。
10
发现处(室)人员使用非正版软件1次,扣5分,扣完为止。
以省有关部门及计算机中心提供结果为准
违规外联
按照省公安厅和保密局有关规定,接入政务网计算机不能接入互联网
20
处室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违规外联,受到省保密局或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以省网安办和省保密局报送结果为准
更改计算机及网络配置
按照厅机关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相关规定
20
处室人员擅自拆卸计算机、修改计算机及网络相关配置参数、擅自改变网络设备用途,导致计算机或网络无法正常运行的,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以计算中心处提供的报送结果为准
保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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