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年宠物消费投诉50多起 “概不负责”是霸王条款

11.03.2016  15:33

   一年投诉50多起 宠物消费伤不起

   问题集中在宠物品种与生病后谁负责方面;律师表示商家“概不负责”合同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可拒绝

  3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谢洛静 王金淼 通讯员 郭智山)宠物狗买回来没几天,就得了犬瘟;800元买纯种拉布拉多,回家后发现是杂种狗……海都记者近日查阅泉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案例发现,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7日,宠物消费投诉有50多起,大部分集中在宠物品种与生病后谁负责等问题上。而多数商家以“一经售出概不负责”为由,拒绝免费治疗或赔偿。

   案例1:

   花400元买泰迪

   一验是土狗

  去年11月,泉州市民王先生在市区董埭路一家宠物店内,花400元购买了一只泰迪犬,回家后朋友却嘲笑是土狗。经宠物医院鉴定,王先生果然上当了。第二天,他到该宠物店要求退货,但宠物店却称狗是别人寄卖的,拒绝退货。王先生表示,购买时只有收据,没签合同,也没有书面证明买的是泰迪犬,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海都记者走访发现,该宠物店只写着“代购、寄卖宠物狗”,连店名都没有。

  “我们店门口明确写了狗狗是活体,一经售出概不负责,不退货。”该宠物店负责人罗老板称,狗狗品相不好,他当时已提醒王先生,“他自己愿意购买,又签了字的,每个人出门后又后悔,我们商家不赔死吗?”

   案例2:

   买回没几天

   狗狗两次得病

  许先生去年4月份在江滨北路的一家宠物医院买了一只博美,并签订了合同。可回家不久,狗狗就得了犬瘟和细小病毒。到该宠物医院治疗完没几天,狗狗又复发了。许先生要求再次免费治疗,但宠物医院以只能免费一次为由拒绝了。许先生怀疑,该狗在售卖时就是一只病狗,便投诉到12315。经鲤城区工商局开元工商所调解,宠物医院同意为许先生更换一只宠物狗,并免费注射4次疫苗。

  对此,该宠物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宠物狗都是客户下订单后,才从厦门寄运过来。“我们会跟客户签订合同,并免费为宠物打4次疫苗,宠物在一个星期内得细小病毒,我们也免费治疗。”如果半年内得犬瘟,则该宠物医院保证免费治疗;但顾客购买的宠物狗第二次得病,宠物医院则不负责。

   律师:

   拒绝“概不负责”霸王条款

  宠物医院执照兽医刘先生建议,购买时要先观察宠物的毛和皮,“如果揪起来是松软的,说明不健康;皮有弹性的,才健康。”再观察宠物的眼睛,健康的活灵活现,有眼屎的则说明有问题;还应观察宠物的屁股,若屁股毛被剃掉,或屁股显黄色,则说明宠物存在健康问题。刘先生还提醒,无论宠物店是否打过疫苗,宠物买回来后都应重新接种,且在最后一针打完前,都不要带它出门。

  一位在泉州做了2年宠物销售的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中国宠物市场的狗源,基本空运自东北。狗狗可能在途中就已生病,到商家手里没有及时治疗或调理,就直接卖给客户,这就是所谓的“星期狗”。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聪怀表示,“概不负责”合同为霸王条款,无论在任何环节看到该条款,消费者都可拒绝。“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条款。商家对销售的商品有附属的合同义务,保证质量等是义不容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