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实行“三式检查法”督促企业安全生产
15.02.2017 13: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实行“警告式”检查。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存在的隐患未构成事故发生的企业进行警告教育,并且安排专人严格督促整改,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实行“预防式”检查。结合实际工作,成立专项的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立即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开会,研究针对性地整改建议,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是实行“宣传式”检查。利用网站、宣传栏、报纸等有关平台重点宣传相关执法人员的检查过程。同时,通过对企业生产场所的实地勘察等方式,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并且邀请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开会,共同商量整改措施,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芗城区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02.2017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