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现状:部分法官不受干涉也会寻求政治正确

09.07.2014  10:06

项目组历时4年进行调查和研究,通过对8000余名法官、民众、律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诉讼原告进行问卷和访谈调查,获得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在“您认为行政诉讼制度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的问题中,47.9%的人选择了“作用有限”,选择“”的人只有17.4%,还有8.8%的人选择了“赢一阵子,输一辈子”这一选项。

2013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这个数字已经连续第三年下降。另一份数据显示,每年行政纠纷引发的信访高达400万至600万件。

过去几年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采访了一些“不得志”的法官。其中一个人整整一年只判决了一个案子,正在担心“再过两年就不会写判决书”了;另一个人则自嘲是“光杆司令”,因为无案可审,如今他所在的审判庭算上书记员也只有3个人,甚至凑不成一个合议庭……

这些法官来自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他们最大的职责,是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

行政审判庭法官们的经历被林莉红收录进了自己主编的新书,《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实证研究报告》。这项涉及全国50余座城市和8000余名法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民众的实证调研始于2010年,彼时,正是《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20周年之际。因为具有“控制行政权”的内在属性,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在相当长时间里被视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14年6月,这份《报告》终于付梓出版,一系列调查结果也随之公布:

在“某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到法院起诉,您认为他为什么会选择到法院去打官司”这一问题中,只有不到一半的法官选择了“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这一选项,而37.1%的法官选择“迫不得已才打官司”,10.4%的法官选择“将打官司作为与行政机关谈判的筹码”。

在“有没有行政案件应当受理而没有受理的情况”这一问题中,七成以上受访法官承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种情况。

在“您对行政案件作出裁判时,会不会考虑下列因素?”这一多选题中,超过五成法官会考虑“可能得罪当地行政机关”,超过八成法官会考虑“政法委的意见”,超过九成的法官会考虑“本院领导的意见”、“上级法院的意见”以及“党的政策”。

我们的调查得到了一些数据,提供了某些实例,反映了某种情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时,50岁的林莉红说,“我编过很多书,写过很多文章,但是再过十年二十年不一定还有人看,但是这项研究不同,它展示了这部法律的一个发展阶段,这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横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