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部署宗教、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年”创建活动

02.06.2016  18:48

一是规范活动,解决乱滥建、烧高香、乱收费等问题,通过制定并下发规范整治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意见和召开文明进香现场会等活动,达到在政策法规、教义教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成效。

二是规范管理,重点解决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监管作用没有有效发挥的问题,通过指导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健全人员、组织、财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达到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经常的成效。

三是规范行为,解决场所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学养不深、品行不端、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拟举办3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达到整体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增强、道德品质提高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