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完善高招工作机制 保障学子权益
责有攸归惠学子
——我省完善高招工作机制保障学子权益
2月15日讯(海峡教育报记者 朱艳丹)这个寒假,北京大学学子史羽感慨颇多。身为闽西普通农家子弟,他以低于北京大学在闽本一批常规志愿投档线24分的成绩被录取。这得益于我省2015年首次实施的“高校专项计划”政策。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初始年,我省立足“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出台了包括上述高校专项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教育部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升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水平,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公平。
专项计划,助力寒门学子
和史羽同学一样幸运的,还有1000多位来自偏远乡村或老区苏区的同学。对这些农村学子而言,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是他们进名校的难得“福利”。据统计,2015年我省通过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学生达1186人。
受限于教育教学水平相对薄弱的客观条件,农村地区学子考上重点大学的比例相对较低。2014年我省启动实施省属重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在此基础上,2015年主动对接教育部颁布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优惠政策,首次实施部属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这项计划主要招收贫困地区农村高中学生,我省确定的实施区域为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乡的农村地区,涉及70个县(市、区)。参与的高校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3所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包括省内的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两所高校。省属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主要招收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学生。参与的高校为列入本一批招生的省属重点高校。
为保证这项政策落实到农村子弟身上,对考生资格包括家长及监护人的户籍地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审查。考生资格要经地方与中央层层审核与公示,确保真实公正。对这一举措,连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陈济贤表示,“来自贫困家庭、农村偏远地区的考生跻身名校的几率相对较低。这些政策的落地,可以保障寒门学子有更多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