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安监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关于参加国家安监总局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监总局定于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15时,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交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会议地点:省、市、县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省、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执法队负责人、相关业务处(科)室全体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重点矿山企业(包括省局确定的25家重点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邀请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和各地确定的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就近参加会议,参会地点由有关设区市安监局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负责通知各县级安全监管局和辖区内有关企业、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和各地确定的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按要求参会,并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布置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安监局于2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参会对象名单报送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联系人及电话:林剑峰,0591-87513401〈带传真〉)。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