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调动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奖励制度的公平公正,日前,长汀县安监局对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作出适当调整。此次调整在两方面有较大的变动:一是在“任务安排”上,不再是“一刀切”,更加注重宣教中心干部任务的安排,要求每月必须完成被市级、省级网站刊物媒体刊物采用的2条任务,而其他股室干部每季须完成1条,且不限网站刊物媒体级别,要求相对较低。二是在“奖励办法”上,降低了投稿被电子类媒体采用的奖励标准,而提高了被纸质类媒体采用的奖励额度,如被《安全与健康》等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奖励500元。(长汀县安监局兰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