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安监局抓好六项工作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
一是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对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并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商制度,督促各项任务按时有序稳步推进。
二是及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严格落实目录化管理,确保落实到位。从信用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方面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由社会第三方通过行业自律加强管理,并通过事后监管方式,指导督促落实国家对安全培训和资格方面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对其验收活动和结果加强抽查。目前正在抓紧研究确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监管内容,梳理联合惩戒事项清单,制修订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办法等。
三是以本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核发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4项行政审批列入强化准入监管清单为契机,从法律支撑、源头治理、属地责任、综合管控等4方面入手,细化具体举措,着力强化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管控、健全“禁限控”区域目录管控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集约交易、全面落实筛选比对后的动态定置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分类分级及随机抽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第三方作用等,系统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工作,形成列入脱钩改制清理范围的技术服务机构清单上报市审改办。正在抓紧制订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工作方案。
五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并分解到月,严格落实;研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细则,厘清随机抽查等各类检查的定义、关系、内容、程序等问题;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对行政行为中需要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以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提供政府服务所涉及的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行政审批申请接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咨询服务、AB角工作制等服务举措,切实规范服务行为。(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