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永安路:酒驾撞伤老人逃逸 司机面临徒刑禁驾
酒驾撞伤老人逃逸 司机面临徒刑禁驾
本报讯 (记者 罗剑生 吴志明 实习生 李珊珊)饮酒后驾驶小车撞倒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驾驶员范某选择驾车逃逸,后经劝说自首投案。昨日,范某被安溪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羁押在安溪看守所,并提请安溪检察院对其逮捕。经办民警说,范某所付出的代价非常沉重,不但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将被判处3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并被终身禁驾。
10月11日21时许,在安溪县永安路,一辆小轿车撞倒正在行驶中的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上的刘某受伤倒地不起,肇事司机见状却加大油门驾车逃走。安溪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通过向目击证人了解情况和调取监控视频,最终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号及车主范某。
经查,范某今年46岁,江苏省宜兴人,长期在安溪茶都经营茶具生意。当民警拨打范某电话时,却显示关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民警又与范某的老婆沈某取得联系,对她做工作,让她劝其丈夫投案自首。第二天下午,范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范某交代,事故发生当天的中午和晚上,他与朋友应酬时喝了点酒,在路上撞伤刘某后,出于酒后驾车的害怕心理,选择了逃逸。经民警调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范某应负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三轮车车主刘某今年64岁,安溪县长坑人。事故发生后,刘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在医院重症病房救治,已花近10万元医药费。经法医鉴定,刘某为重伤。案发后,沈某已支付刘某的医疗费几万元。
据悉,范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并驾车逃逸,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以及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由于交通肇事逃逸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将全部由范某支付。
民警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千万不要逃逸,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车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