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未成年人保护“主阵地”

17.06.2021  17:49

  6月1日,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章节和有关条目作出了细化规定,与此前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形成互补,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义务和责任。(6月15日,中国教育新闻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学校保护列为重要章节,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有关要求。这不仅是为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提供了规范和遵循,而且对于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全面呵护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港湾。对于学生而言,学校是一个学习的场所,但对于家长而言,学校还是孩子们茁壮成长的重要场地。因此,除了知识的传授之外,保护未成年人这一重要任务,也需要被重视起来。此次“学校保护”规定的出台,对于学生而言,这不仅仅是“规定”上的变化,更是保护上的变革。一直以来,学生间的欺凌行为就像是潜藏在黑夜中的危险,明知道可能会有,但却找不到好的方法去抵挡。通过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专门对“学校保护”的内容、责任与义务等作出细化,明确具体的标准与要求,就是为了抓好学校保护这一重要阵地和关键环节,把学校保护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从法律上为这浓重的夜色点亮了一盏灯,让未成年人能够在校园里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学校保护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一方面,学校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将在学校度过。因此,在这个领域中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另一方面,校园保护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仅注重生命安全的保障,还要更多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成长。学校要为教职员工创造参加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培训课程的条件,引导他们掌握校内常见的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引导和解决方法。针对学生心理问题,应多举办学生身心安全与健康保护讲座,给孩子们做健康宣讲及心理调节,让每位新时代好少年都能成为身心健康的、合格的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世界的希望,是我们全身心守护的未来。学校作为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机构,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阵地。我们必须牢牢占领这块阵地,保护这个阵地不受非法侵蚀。如今法律法规体系变得更加完善,有助于守好校园这道“门禁”,逐步消除校园霸凌,让未成年人保护不落一隅,让学校一方净土成为呵护祖国花朵的“主阵地”。(鼓楼区委文明办 宴阳)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