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宅基地翻建 安溪龙涓乡黎山村一村民长期申请受阻
旧宅基地翻建 长期申请受阻
刘清连已年过六旬,希望早日能建起自己的房子
4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龙山 郭冰德)昨日,泉州市安溪县龙涓乡黎山村的六旬妇女刘清连致电导报泉州站热线0595-22394110反映称,自己想在旧宅基地上翻建房子,但是没想到长期申请受阻,无法建房。而目前,自己一家五口没有房子,只能借住在亲戚家中,生活十分不便。
刘清连介绍,她现年已经62岁,1974年结婚后多年未育,1981年抱养了一女,4年后又生了一女,属于计生二女户。丈夫在1996年因病离世后,留下一堆债务,而养女也返回老家,母女相依为命,靠着亲友接济度日。“几年前,女儿结婚后,育有两女儿,都住在一起,一家五口人借住亲戚家。”刘清连说。
为了解决住的问题,经过乡政府口头同意,2013年,她家开始在位于黎山村三乡街地的旧宅基地上动工建设,但是地基刚打下去不久,刘清连又突然被迫中止建房。刘清连的女儿肖阿红称,乡政府、村委会等部门给出的说法是该地涉及纠纷问题。如今,旧宅基地成了块荒地,场地内坑坑洼洼,旁边仍堆放着建筑材料,一家人苦不堪言。
据了解,刘清连准备翻建的“金交厝”早在1952年就获颁《土地房产所有证》,后因无人居住看护,屋顶被他人拆除盖了戏台,后又成了生产队的集体用地。1982年后,刘清连一家人又从生产队索回土地,暂时利用旧宅基地种植蔬菜、茶叶,一直使用至今。
导报记者从黎山村村支书刘德彪处获悉,刘清连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涉及的土地纠纷一事难以三言两语说清楚,刘家与同组村民一直争执不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结果。乡、村两级也一直从中协调,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刘家的生活难题。
此前,龙涓乡政府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认为,该宗土地应维持现状,若要申请建房,因该地类为耕地,同时考虑社会稳定因素,建议另择他地,并按《土地法》和建房申请用地的相关规定,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龙涓乡党委书记魏中南接受采访时说,因涉及具体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性问题,且乡政府无法为该土地进行裁定,建议刘清连如若对乡政府的决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行裁决。
对此,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世贵认为,建房申请人符合村民申请建房的主体条件,对该宗土地享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建房申请依法应当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