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男子开网店被骗30多万 骗子未成年育有一子

10.02.2017  20:40

  台海网2月9日讯 据宁德网报道,日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是年仅17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无业又育有一子,为了筹集资金供自己日常花销,通过网络多次对多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30多万元。“我的诈骗手段很简单,就是通过网络跟别人聊天,骗着让对方掏钱开淘宝网店。”陈某某这么告诉承办检察官。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QQ化名“郑一倩”,以女性身份与被害人钟某某聊天,介绍钟某某开淘宝网店赚钱。骗取钟某某信任后,又以“淘宝官方培训人员”的身份与钟某某联系,以开淘宝网店需要加盟费、装修费、宣传费等费用为由多次对钟某某实施诈骗,骗取钟某某先后通过QQ、微信、支付宝、银行ATM机等转账形式,共计将30多万元转账到其指定的账户中。被害人钟某某一个月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所骗赃款除被陈某某用于生活挥霍外,余款22万余元被依法冻结。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