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教师殴打学生 教育局:调岗记过处分 延长试用期

20.06.2019  16:52

  关于宁德一特教学校教师殴打学生事件最新进展,19日晚,宁德市教育局发出通报,决定责成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给予教师黄某记过处分,延长其试用期一年并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同时,该局党组决定对该校负责人黄某给予诫勉。

  据宁德市教育局通报,2019年6月15日晚,《新京报》我们视频等媒体发布了“特殊教育学校老师殴打残疾学生”的相关视频和报道。宁德市教育局于当日中午接报后,即派出调查组赴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调查核实,确认网曝视频基本属实。

  经查,视频中的学生曾某现年16岁,存在听力、智力障碍;涉事教师黄某系2018年9月经全省新任教师统一考试考录到该校,尚在试用期。

  事发当日上午上课时学生曾某不服从教师黄某管教,并有追打及抢夺教师私人物品的情形,新任教师黄某缺乏特教工作经验,情绪失控导致出现视频中踢踹、辱骂学生的行为。当天中午,涉事教师黄某主动打电话向在外地务工的学生曾某家长陈述经过并道歉,此后,黄某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6月15日,学校负责人及涉事教师黄某向学生曾某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家长表示事出有因且曾某未受伤,同意予以谅解。6月16日,监护人受曾某父母委托与学校达成书面谅解协议。

  因涉事教师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且造成不良影响,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宁德市教育局决定,责成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给予教师黄某记过处分,延长其试用期一年并调整工作岗位,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其当年度文明奖、绩效管理奖、综治平安奖等。同时,该校负责人黄某对该起师生冲突事件思想不够重视,处置方式不得当,该局党组决定对其开展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

  宁德市教育局将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该起事件,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