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学生床楼梯踏板出现裂缝被要求赔40元
因为学生床楼梯的塑料踏板上有裂缝,重庆工商大学一些女毕业生被宿舍管理方要求照价赔偿,一块踏板5元钱,不少人都因此赔了40元。
这些塑料踏板被踩了四年出现裂缝,该不该由毕业生来赔?面对毕业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场集体“赔”礼,这几天,不少女毕业生感到很憋屈也很无语。
通过多日的调查走访,工商大学后勤处对重庆晨报记者表示,对赔偿一事并不知情,已责令宿管方退回赔款。昨天,交过“赔款”的女毕业生们,都已收到了退款。
事件
宿管阿姨突击检查楼梯踏板
前几天,网友“刘汐南”发微博吐槽,称自己和舍友被学校“罚”了40元,原因是她们把宿舍学生床楼梯的塑料踏板踩坏了。
发这条微博的小刘是重庆工商大学国贸专业大四的学生。事情发生在5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当时,小刘正在宿舍睡觉,宿管阿姨突然打开宿舍门,把她吵醒。
“阿姨直接指着楼梯塑料踏板对我说,‘同学,这个被你踩坏了,要赔钱哦。’”小刘看着宿管阿姨指着的那块塑料踏板,一脸疑惑的问:“哪里坏了吗?是好的啊。”
宿管阿姨指着塑料踏板上的一条小裂缝告诉小刘,踏板已经被宿舍的同学踩裂开了,需要照价赔偿。
还没等小刘反应过来,宿管阿姨又在宿舍里发现了7块有裂缝的塑料踏板。“这些踏板都要我们赔钱,我当时就愣住了。”小刘说。
走访
几乎每个宿舍都“中招”了
宿管阿姨坚持要小刘立刻缴纳40元赔偿金,还没睡醒的小刘就这样迷迷糊糊地交了40元,然后接着睡觉。睡醒之后,小刘越想越不对劲,“学校要我们来赔这个钱不合理吧?”
小刘住在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新北22栋,每个宿舍住四名学生,有两个上下床的楼梯,10块塑料踏板。这栋楼的近百个毕业生宿舍,至少都有两块塑料踏板被检查出有裂缝,最多的有8块。
昨天中午,记者走访发现,这栋楼的很多女毕业生都“中招”了。以小刘住的八楼为例,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这层楼的12个宿舍中,有7个宿舍的学生赔了钱。
调查
这种情况学生一般不用赔钱
记者调查了解到,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除了新北22、23、24三栋宿舍楼外,其他宿舍楼都由重庆工商大学后勤集团管理。
记者在北区8号宿舍楼,以学生的身份询问宿管阿姨,踏板被踩坏了,要赔多少钱。
宿管阿姨说,这样的小件物品,损坏后一般都没让学生赔。
记者咨询了学校后勤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只要不是学生有意损坏公物,踏板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裂缝,不需要学生赔钱。
记者又询问了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的毕业生,他们均表示,楼梯踏板出现裂缝,甚至破损,只要不是有意破坏,学校都不会追究,也不需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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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毕业生:
我们没这么重,这钱不该我们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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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小刘住的这栋宿舍楼是一栋四年前建好的新楼,小刘她们是第一批住进去的学生,一住就是四年,“本来对这栋楼很有感情,没想到遇到这种事。”
然而,这已经不是女生们第一次因此赔钱了。记者了解到,这栋楼里有部分学生是大一时从兰花湖校区搬来的。在离开兰花湖校区宿舍时,那里的宿管阿姨也因为踏板上的裂缝,要求她们赔钱。
“真是没想到都快毕业了,学校还要让我们赔钱。”不少学生表示,虽然赔的钱不多,但是这样的做法不仅不合理,而且缺乏人情味,让她们有些寒心。
在女毕业生们看来,这是正常的使用磨损。而且很多宿舍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说明是踏板本身的质量问题,“再说我们也没这么重,哪有这么容易把东西踩坏!”
宿舍管理方:
就是学生踩坏的,只收了成本价
记者了解到,新北22栋、23栋、24栋都是该校后勤处外包给一家物管公司在负责管理。
这家物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踏板出现裂缝,是学生使用造成的损坏,不应当成物件磨损。“为什么有的踏板就没坏呢?就说明是同学们使用了才坏的嘛。”
“我们只是收了学生一个成本价。”这位负责人说,踏板属于学校的公物,学生使用后出现损坏,如果学生不赔,就得要物管公司来赔这笔钱。因此,他认为学生赔这个钱理所应当。
这位负责人最后强调,学生们赔的这笔钱,他们会统一采购新的踏板进行更换,赶在兰花湖校区的同学6月搬进来之前更新完毕。
一块踏板究竟值多少钱?记者致电这款学生床的生产厂家,对方给的答复是:“需要学校来谈价,不方便透露具体价格。”
6月1日,重庆工商大学,这栋女生宿舍里的上下铺踏板上几乎都有裂缝。
重庆晨报记者 胡杰 摄
学校后勤处负责人表示 对赔款不知情,已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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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重庆工商大学后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物管公司要求学生赔款一事并不知情。
这位负责人立即联系物管公司和学生核实了情况,并当场作出回应:“物管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们已经责令物管公司停止收取赔偿金。”
这位负责人说,踏板如果普遍出现裂缝,应该去质疑踏板是不是有质量问题,而不应该把责任算到学生头上,“我们也会责令物管公司退还学生的赔款。”
昨天,22栋交过“赔款”的女毕业生们,都已收到了物管公司的退款。
律师提醒>
毕业清算宿舍财物时别当了“冤大头”
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的庞雄飞律师提醒毕业生,在清算宿舍财物时,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当了“冤大头”。
学生应不应该赔钱呢?庞律师认为,一些易损件、易耗品,比如灯泡、椅垫、漆面等出现破损,要分清是人为故意损坏还是正常使用产生的。如果不是人为故意损坏,学生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庞律师说,大学是一个公益组织机构,很多设施包括学生床都有财政拨款,而在这笔拨款中,就有物件损耗这笔费用。而塑料踏板本来就是易耗品,只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出现裂缝就应该认定是正常使用产生的磨损。因此,这笔维修的费用理应由学校来承担。
即便是学校没有这笔财政拨款,学校每年收取学生的住宿费中,也有一部分是使用物件损耗的费用。因此,学校或宿舍管理单位应该主动承担维修费用,不应把责任转嫁到学生头上。(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