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教育局:学生受老师体罚 家长可申请保险赔

17.09.2014  17:21

  厦门日报9月17日讯 如果您的孩子因为学校单杠坏了没修而受伤,或是受到老师的体罚,那么,您可以申请校方责任险的赔偿—市教育局昨日下发校方责任险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7三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后三年中标的保险公司。我市从2006年起花钱为学生买保险,即学校为学生买保险,学生出了事,由保险公司赔偿给学生。

  《通知》说,今后三年,每生每年的校方责任险统一为3.9元,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统一为每生每年1.6元。发生事故后,前者每人最高赔偿是60万元,后者是18万元。

  不过,这个保费并不能向学生收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保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其他学校的保费由学校主办方解决经费来源。

  有14种学校过错行为被界定为可以申请保险赔偿,包括学生受到体罚,或是在校内运动受伤,被证明是学校的设施不达标。还有一些行为是学校没有过错的,例如校外车祸,那么,家长也可申请“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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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佘峥)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