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安委会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4.05.2015  18:12
  

      为切实加强福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福州市安委会制发《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到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超市商场、公众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粉尘防爆、油气管道、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三是汛期隐患排查情况;四是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及“5.18”、体博会、青运会重要节日及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情况。

      四时间安排。一是组织发动阶段,4月中旬至4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二是自查整改和督促治理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抽查检查;各县(市)区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的重点检查;市、县两级政府组织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会在7月和12月组织2次综合督查。三是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对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