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一法一例”执法调研
25.03.2016 09:3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月15日-17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饶作勋主任为组长,副主任郭舒帆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斌以及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的情况汇报,深入市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新罗消防大队北门消防站、新罗龙兴市场、永定初溪土楼群、永定华府小区实地察看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及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把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建平安龙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有力地提升了火灾整体防控能力,消防工作呈现出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调研组强调,要抓宣传,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把它纳入“七五”普法的内容之一,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要补短板,进一步提升防火救灾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照消防“一法一例”,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补齐短板。要认真落实“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夯实消防工作的基层基础,提升防火救灾能力。要严监管,务必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消防安全“一盘棋”的思想,加大常态化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形成消防监管合力,真正使监管做到无缝连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要聚合力,进一步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部门主抓、保证单位主体,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推动消防“一法一例”在我市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工作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龙岩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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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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