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14日讯(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婷如)已经50多岁的福州姐妹林甲与林乙虽然家境还行,不为生计发愁,却有“偷盗瘾”,两人在逛街时相互掩护偷窃。
去年12月底,林甲和林乙在台江中亭街一家服装店内偷窃皮草,价值3900多元。一周后,她们再次在同一家店偷窃,被店员认出,当场被抓。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台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甲与林乙有期徒刑各6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