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五项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常委会暨主席会议精神

24.07.2014  11:56
      7月22日,省妇联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沈跃跃副委员长对福建省妇联开展家庭工作的重要批示,传达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沈跃跃副委员长、宋秀岩副主席的讲话要求,提出五项举措,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最大限度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
     
      一是定于7月29日召开全省设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传达沈跃跃副委员重要批示和全国妇联常委会暨主席会议精神,对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力争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层妇女组织全覆盖、妇女工作全覆盖)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以服务为核心更好发挥妇联基层组织的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做到“抓两头带中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500个省级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分片召开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服务型“妇女之家”创建现场会,推动做实做活做优“妇女之家”;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薄弱“妇女之家”帮扶、提升力度,重点扶持全省23个扶贫县100个“妇女之家”创建,并给以资金、项目支持,切实发挥扶贫县“妇女之家”在服务妇女、脱贫致富方面的作用。同时,妇联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不断丰富“妇女之家”的服务内容。

      三是强化妇联家庭工作。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意见》,深入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和家庭服务“四大工程十项行动”,注重培树基层工作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工作,以议家风、晒家训、征格言、传美德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和展示传承良好家风的典型家庭,进一步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关注特殊妇女群体,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要特别关注、关心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失地失业妇女、贫困单亲母亲等的生存、发展状况,做好全省无男劳力贫困妇女的摸底调查和困难帮扶工作,力争纳入明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是按照全国妇联的部署,调整、完善妇联援疆项目,并争取将妇联援疆项目纳入省委援疆工作;围绕做好新疆妇女群众工作,加强情感、文化交流,项目援助,省妇联和各设区市妇联对口支持昌吉州、县创建一批“妇女之家”示范点;做好新疆各族妇女群众来闽培训、考察等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