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对福建省妇联开展家庭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11.07.2014  17:33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对福建省妇联开展家庭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她指出,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把家庭工作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步部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建设同步规划,与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步落实,为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工作,更好地服务家庭和妇女,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为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福建省妇联还起草了有关指导性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推动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家庭关爱服务中心”,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也使妇联组织联系和服务妇女工作能够真正落地、落到实处。全国妇联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宣传,供各地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