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人有好报”成为最“暖心”的传承
20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入选人数居全国设区市前列;6人次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人入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4人入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1人获全国首个“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称号,2人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100多人见义勇为受到省、市表彰;1人当选新中国“最美奋斗者”……在宜春,道德的天际群星闪耀,动人的凡人善行,绽放永恒的光辉。宜春——好人之城,已成为一张德耀赣鄱、响誉华夏的闪亮名片。(10月30日 宜春日报)
古人有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但是,古人哪里知道,他们在做道德教化的时候,就没有想过有时候不为小善,不是因为不屑为之,而是担心一件小事引来大麻烦。
其实,我们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好人好事。但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因素,一些好人好事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有的遭遇“流血又流泪”的尴尬,甚至出现个别好人做了好事反而被诬陷,不仅令人痛心,以至于社会一度出现了“好人没好报”的荒唐言论。好人吃亏,恶人逍遥,如果这种现象和认知得不到及时遏制,很难想象全社会公民道德水平能得到提高!
当社会出现“道德缺失”“道德滑坡”现象时,人们呼唤诚信。弘扬“好人”精神,无疑是加强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推手。如何把“中国好人”精神转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力,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为普通群众做出表率,使学习“中国好人”活动成为常态化?
让好人有好报,好人才有底气,社会才有正气。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从狠抓思想道德教育,立德、尚德、遵德、弘德,到组织开展“优良家风进万家”“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活动,大力发掘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再到倡导“好人有好报”价值观念,探索好人建设长效机制,实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社会保障三位一体式褒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由宜春好人到宜春人好,宜春的好人文化催生好人效应,引导着宜春人民追求真善美,镌刻出宜春的道德印记。宜春连续五届荣获全省文明城市称号,去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不让英雄流血流汗再流泪,让好人“盆景”成为锦绣中华的风景,我们要像宜春市那样,不仅给“好人”一些物质和精神奖励,而且还要营造“学好人、敬好人、帮好人”的社会氛围,真正把“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愿景传扬到每一个角落,积聚起弘扬正气、文明进步、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宜春市着重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培育和弘扬“好人文化”,用“好人文化”感染每一个人,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做好事、当好人、存好心的“好人精神”已经在宜春广泛传承。同时,在大力发掘、评选、宣传好人好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道德建设扶持资助政策,成立各种专项基金,形成关爱好人、激励向善的长效机制,大张旗鼓激浊扬清,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无私奉献蔚然成风。
时代需要好人文化的涵养,社会需要好人能量的积聚,城市需要好人典型的引领,民众需要好人情怀的浸润。笔者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依法治国语境下的监督、支持和浇灌下,好人的大树必将获得更多的阳光、水分,得以成长的更挺拔伟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自然就会有更多的好人,作恶多端的人也就会失去阳光和水分,直至恶枯萎、衰竭、并走向死亡。(泉州文明办 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