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微博举报市领导 被以乱公共秩序为名拘捕

04.09.2014  09:47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

  35岁的郭宏侠系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人。9月3日下午4点7分,郭宏侠在新浪微博“@郭宏侠”上传3份法律文书。

  郭宏侠上传的3份法律文书,分别是一份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沈公(沈北)行罚决字【2014】第175号),一份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传唤证,以及一份沈阳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

  新京报记者看到,上述三份文书均盖有沈阳当地警方红色公章。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沈阳市沈北新区警方查明,2014年7月30日18时57分,郭宏侠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自家中,利用自家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陆用户名为郭宏侠的个人新浪微博虚构事实,发布“陈海波、曾维、许文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功绩、设置沈阳市人民政府驻京办维稳工作组这个非法单位,不惜用流氓手段绑架百姓,滥用职权指派公安警力截访,出具虚假情况说明强行拘留,伪造拘留证”等信息,已被转发4次,评论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