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子女为一套房“弃养”老母 九旬老太告上法庭
93岁的台州温岭老人刘丽蓉(化名),一辈子过得不容易,养育了7个子女。如今子女们大多成家立业,老太太也早到了颐养天年的年岁。
可是这一大家子最近一次“团圆”竟是对簿公堂,让人唏嘘不已。
为了一套安置房,子女们争吵不休,老太太将他们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除了支付赡养费,还要每月探望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
93岁的老母亲坐着轮椅上法院告七子女
日前,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老太太坐在轮椅上,穿着干净,戴着眼镜。
她对面的被告席上,依次坐着七名子女:两儿五女。
老太太提交的起诉状上写着:2001年起,老太太和丈夫由两个女儿照料日常生活,各子女每人每月支付150元的赡养费。老太太的丈夫病逝后,从2012年起,各子女轮流送饭,并照顾老太太其他生活所需。
但2014年1月起,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太太随后移居至康庭小区的经济适用房。
老太太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起居饮食都需要专人照顾。
“子女经众多亲属、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连基本的探望也没有。除第4个女儿常年居住在外地,其他六子女均居住在温岭,但有的一年中一次也没来看望过我。”老太太在起诉状上说。
老太太请求法院判处子女们共同支付每月赡养费,另外要求他们每月探望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为了一套房子,子女们争吵不休
对于老太太的这些诉求,7个子女争论得不多,反而是围绕着一套房子争吵不休,这也是他们“弃养”老人的主要原因。
大儿子:我之所以停止送饭,是母亲受了七妹的挑唆拒绝接受,七妹还将房间的钥匙换了。七妹假借母亲名义妄图独吞母亲的房子。之前,七妹叫我到公证处,说母亲将房产公证给她,由她照顾母亲饮食起居。而二妹呢?则要挟母亲打欠条,写遗嘱,还焊了母亲房间的门。
二女儿:母亲曾在我家住了8年,两兄弟一次也没来看望过,母亲买的经济适用房,是母亲在遗嘱上写给我的。至于母亲其他的钱,并没在我这里。
三女儿:根据家庭内部决议,母亲的相关财产和赡养义务捆绑,财产继承方即赡养方。七妹也想继承母亲财产并承担赡养义务,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但因母亲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在二姐处,七妹挂失后,补办了母亲的证件,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得到母亲的经济适用房及财产(银行存款、金条等)所有权。在多次内部争论无果后,七妹开始隔离母亲起居,换锁芯,阻止母亲和外界沟通。
五儿子和六女儿:我们没去看望母亲,是因为母亲被隔离了。
小女儿:钥匙换了是因为锁芯不灵了,又怕母亲一人出去,所以把钥匙换了。
庭审结束,4名子女招呼都没打就撇下老母离去
最后,老太太的代理律师打断他们的争吵。他说,“在座的各位被告,都比我年长。抛开法律规定,但从亲情这一点来考虑。各位都为人父母,你们的所作所为,会给你们的子女留下怎样的反面教材。趁高堂健在,尽一份孝心吧。”
老太太耳朵有点不好,法官询问她时,都要律师在旁边转述。
问及老太太的生活状况时,子女们都说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老太太对自己的收入也并不了解,均是由子女代为回答。
法官询问子女是否经常来看她,老太太回答,有的有,有的没有。每月来看多少次?老太太说,都是随他们自己。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几名子女间继续争执。法官劝他们,别再说了,老母亲听了会不高兴,但没劝住。
大儿子走到律师面前,和他说了几句。之后,3个女儿走到老太太身边,抬起她的轮椅,从法庭南侧门出去。其余4名子女从法庭北侧门离开,连招呼都没有和老太太打一声。今日早报 □通讯员 李洁 赵云 本报记者 李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