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天空奇景 男子驾飞行伞去吃消夜(图)
林男在鹿港飞行,被民众拍摄成影片,在网络上分享。
据台湾媒体报道,福兴乡43岁林姓男子,爱好动力飞行伞,不但利用飞行伞来送货,连外出吃消夜也都搭动力飞行伞,并在脸书上秀出自拍影片,与朋友分享翱翔天际的快感。但引起网友侧目,指为太危险向警方检举,也有网友反映噪音恼人。
林男经营金纸工厂并开店,警方昨天到林男家里找人,他外出不在,飞行伞也不在家中。林母说,儿子喜欢玩刺激的活动,会利用假日飞行,“他没驾驶动力飞行伞送货,有的话,也只有送一点点。”
鹿港警分局洪堀派出所所长侯春发表示,台湾目前仅核准七处空域,彰化地区空域并不在核准范围内,林男已经违法。
据了解,林男的动力飞行伞长约180厘米,宽约100厘米,常在彰化县内飞行,不少民众都曾发现过他的踪迹。有人还拍到他在空中飞行的画面,还出现惊险的低空飞行镜头,“几乎高于电线仅二至四公尺”。
林男也在脸书上贴照,秀出他带着宠物贵宾狗一起飞行,还自拍叼烟飞行影片耍帅,留言“从大侠动力伞工厂二林镇一路杀回福兴中途,点个香烟解烟瘾”。在you tube 上,他以“林志玲又是爽飞的一天”上传他的飞行画面,不少网友点阅,最近他飞到鹿港镇菜市场吃消夜,更让不少民众为之侧目。
但网友在脸书“我爱鹿港小镇”上贴文议论,有网友批评太吵,“要直接没收,不然真的很吵!” 许姓网友表示,邻居都在反映,但讲不听;不少网友在脸书上说,飞行伞的声音很大,实在很吵杂。
检举民众说,曾目睹林男从在鹿港富丽大镇附近飞行,甚至还飞到台中水湳机场,“侵入飞机飞行空域”。他说,林男还曾因机具故障迫降,砸坏停在路边的车子。
警方指出,林男如果没领有动力机具牌照,还在道路上驾驶,可开罚3600元至10800元新台币,且也将没收动力伞;至于未依民航局规定核准的空域飞行,可处罚6万元至30万元新台币罚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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