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制度,是“幸福”的最强保障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五中全会10月29日落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人民的利益摆在重要位置。其中的一大亮点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我们都清楚,社会保障的作用是无比重要的。社会保障的发展与完善,能够起到托底保障的作用,因此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在这样的托底保障之下,民众能够从各种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享受生活,关注社会。如此,民众的个人素养也得到了充分的提升。而这一切,又反作用于社会财富的创造,推动社会的平稳而又迅速发展。一言以蔽之,社会保障的发展、健全与完善,是社会制度优越性的直接体现,能够让全体民众受益无穷。而在这强力保障中,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更是解决了城市居民最为切迫的后顾之忧。 平心而论,最近几年,随着政府关注力度的增加,“看病难”的痼疾,已经得到明显的改进。不过,“看病难”的痼疾,在部分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存在。而对于经济条件非常糟糕的家庭而言,“看病贵”,更是难以承受之重。大病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与迫切性,由此也是可见一斑。 大病保险制度最直接的作用在于,这能够让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坦然面对疾病所带来的重压,特别是经济重压。而这样的重压,不仅是造成个人痛苦的根源,更是造成家庭不幸的根源。而被这样的痛苦所折磨的家庭,已经不只是极少数的时候,这样的痛苦,也必然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成严重的影响。此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应运而生,无疑是整个社会的福音。 政府兜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正是与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的具体体现。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今年年初,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也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在社会保障制度基础之上的获得感,就能够激发全体民众发自肺腑地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人人享受保障,人人感受幸福,这正是伟大中国梦想的奋斗目标,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能够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