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大型系列访谈:龙岩市检察长罗辉
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专访:
探索诉讼监督工作新思路 人民网视频地址: http://fj.people.com.cn/GB/339045/340945/366552/index.html【导视】
国家法律体制不断完善,检察院的诉讼监督该如何强化、寻求创新?
我们提出“理念引导、责任倒逼、创新驱动”的诉讼监督工作思路。《打造龙岩式的诉讼监督》-与法同行·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大型系列访谈正在播出。
【简介】
罗辉,福建清流人,1962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人:各位好,欢迎收看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公共频道联合主办的“与法同行-推进福建依法治省大型系列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关睿。今天我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罗检好。
罗辉: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罗检带来的话题是,加强诉讼监督,可能对于许多和我一样不太了解检察院工作的人,对于这个名词,诉讼监督并不会十分理解,能不能先请罗检解释下,什么是诉讼监督。
罗辉: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监督。
【VCR1】
诉讼监督的定义:一是刑事立案监督:说的是对公安等侦查机关在立案阶段是否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等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二是侦查监督:指的是对公安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三是审判监督:就是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及行政审判程序是否违法以及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监督;四是刑罚执行监督:就是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是否违法进行的监督。
主持人:看完短片我想请问罗检,为什么我们龙岩市检察机关对诉讼监督这么重视呢?
罗辉: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也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几年来,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基于此,我市检察机关长期高度重视诉讼监督工作,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主持人:据了解,龙岩市检察机关多项诉讼监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那么,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罗辉:我们提出了“理念引导、责任倒逼、创新驱动”的诉讼监督工作思路。在理念引导方面,我们提出了“三强化、三做到、三防止”,即:强化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防止职能弱化;强化监督说理,做到以理服人,防止监督虚化;强化跟踪落实,做到监督有果,防止措施软化。
责任倒逼,就是健全落实诉讼监督工作责任体系,以责任落实“倒逼”提高能力、履好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三个化”:一是硬化任务,把诉讼监督作为执法办案的“硬任务”,衡量办案质量的“硬指标”。要求各办案环节必须重视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问题,防止“一捕了之”、“一诉了之”、“一判了之”如:;二是强化监管,通过开展工作情况“一月一通报”、法律文书“一季一评查”、案件质量“半年一评估”等措施,加强对诉讼监督工作的监管;三是强化奖惩,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考评,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制度。2012年以来,全市有24名干警、11个办案组因诉讼监督工作突出被记功、嘉奖。
创新驱动,就是积极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监督手段和措施办法,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创新监督方式,变等案监督为主动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纠错监督为事中防范监督;加强沟通协调,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配合监督。
访谈视频当天晚上7点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公共频道《震撼七点档》播出,敬请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