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外屯乡“阳光中途之家”建设初见成效
25.02.2017 01: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哇,几天没来,我们种的青菜又长大不少了!我们采一些送给敬老院,顺便上去和老人聊聊天,看看他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吧!”社区服刑人员张某胜开心地嚷道。这是2月21日,外屯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外屯乡“阳光中途之家”例行劳动时发生的一幕。
2016年下半年来,外屯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依托乡幸福院和敬老院,建成了服务“三留守”人员和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教育服务基地――外屯乡“阳光中途之家”。该基地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自有菜地1.5亩。菜地边上,设有一面长达30多米的大型社区矫正宣传栏和文化墙。基地内设多功能电化教室、活动室、心理室、阅览室、厨房、餐厅各一间、客房若干,配备了课桌椅、投影仪、功放、音箱等教学设备;锄头、水壶、扫把等劳动工具;炊具、餐桌椅、床铺等食宿设备,图书、棋牌等娱乐用具。
“阳光中途之家”以“劳教结合、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 “以人为本,顺利回归”的理念,结合爱心引导、心理疏导、社会引导等矫正模式,通过组织公益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思想品德、综治法制的教育,有效释放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更好地矫正两类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预防重新犯罪,使之更好地回归社会。
“阳光中途之家”建成后,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基地种植蔬菜、瓜果无偿供给敬老院食堂,培植花卉用于敬老院美化环境,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乃至辐射于全乡“三留守”人员,特别是空巢、孤寡老人。由于基地环境清幽,空气清新,设施齐全,且学习、劳动过程未被暴露在公众视野,更易被社区服刑人员所接受,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矫正效果显著增强。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5.02.201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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