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工作,保证增列学士学位授权质量,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闽学位〔2005〕2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2年经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原设专业的拆分、合并或名称调整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机械工程、广播电视学、医学检验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
二、评审标准
依据我委制订的《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开展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
三、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采取学校申请、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申请
学校拟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全面、实事求是的自评,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汇总表、自评报告和教育部专业设置批准文件等材料。
(二)专家评审
我委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审核情况,确定实地抽查考察学校和专业名单。
(三)实地考察
实地抽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我委将通过审核的2014年拟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公示。
(五)公布
我委对通过公示,确定为2014年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正式行文公布,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四、其他事项
学校拟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应正式行文上报,并将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自查报告(“专科起点两年制本科”与“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方案须分开报送)、《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等一式6份于6月20日前报省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
请有关高校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建工作,保证本次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余晶 曾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091262, 87091268
传真: 0591-87846780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