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 自来水水价五年调整一次

16.09.2014  09:54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到2020年,福州等城市要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要逐步建立供水管网数字化管理系统,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福州、厦门、泉州的供水企业检测能力应达到106项指标。此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从明年开始实行水质公告制度。

  每年新建改造

  1000公里供水管网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每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0公里,争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提高饮用水水质,水质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市、县(区)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下降至17%。

  做大做强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水务企业。到2020年,全省城市供水规模150万吨/日以上的规模化专业化集团企业达到3家~5家,今后逐步将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整合到10家左右。

  有条件的相邻区域可探索跨行政区划联网供水。

  一级保护区内居民

  力争全面迁出

  意见明确,到2018年,全面清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活动,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力争全面迁出,完成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及垃圾治理、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水源保护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

  本月底前,各级环保部门要完成水源污染和隐患情况调查,督促项目业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年6月底前建成水环境监测共享平台;2018年底前,各市、县(区)政府应全面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全省城市供水信息监测监管体系,实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主要水质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规模5万吨/日以上水厂实现安防电子监控。

  二次供水设施

  试行“建管合一

  意见明确,水源污染事故对供水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采取供水应急处理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污染企业承担。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模式的试点,即实行开发商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交由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和维护的模式,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各市、县(区)政府要在今年底前组织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争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018年底前,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

  自来水水价

  一般5年调一次

  自来水水价应根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按净资产利润率不低于8%调整到位,并充分考虑供水企业发展和抵御风险的因素。水价调整周期一般为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认定的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应启动水价调整。水价不能按价格成本监审结果调整到位的,或在调价周期内财政、物价、住建等部门确认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低于合理水平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

  允许供水企业将自来水水费的收费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用于配套的净水厂及供水管网的建设,净水厂、供水管网等固定资产可用于抵押担保。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