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久久为功须法律护航

23.11.2018  22:01

  2019年1月1日起,在宣城市,广场舞噪音扰民、高空抛物、遛狗不拴狗绳、张贴“牛皮癣”等不文明行为,都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外,甚至还可能会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9月29日下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1日《宣城文明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文明创建要更上一层楼,让文明城市的桂冠长长久久地在城市驻守,宣城为文明立法的举动就是一项有力的措施。让市民认识到不文明行为不再作为个体行为,别人除了谴责而奈何不了你,如今根据违反文明的情节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等都是容易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城市短板,这些在平时,按照惯例不是通过专项整治,或者通过宣传和接受批评教育,来规范文明行为,如今却不一样了。据悉,《条例》不仅就以上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进行鼓励与促进,还明确了了具体实施与监督的法律责任,这样,让平时大众从畏手畏脚地管制不文明到有法律撑腰,这样的改变,自然会对不文明起到震慑和敬畏作用。

  法律是行为的准则。《规则》就市民的各项文明行为进行了概括性列举,除了对不文明的惩戒措施外,对见义勇为、扶老、助残、济困等文明行为进行鼓励和倡导,对参与者、管理者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等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对广场舞噪音扰民、高空抛物、饲养宠物扰民、张贴“牛皮癣”等不文明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法律这把利剑,一些人的不文明任性行为就不敢再胡来,因为一旦触犯法律的底线,等待他们的绝对不是云淡风轻,而是法律的严惩。

  既然为文明立了法,专项整治还要不要?答案是肯定的。有法律规定,再针对城市中市民反映的不文明问题进行常态化的专项整治,通过为文明立法与整治同行效果肯定会不一样。相信在一句句耐心的劝导和一张张严肃的罚单、一次次强势的曝光中,多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建设和监督,法律在不文明面前多点刚性威力,才能更好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文明定会全员上路,市民素质越来越高,大家共同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城市就会越来越文明。(晋安区文明办 胡安安)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