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义工提升幸福指数的标杆
厦门市思明区的城市义工们一定欢欣鼓舞了。12月2日至15日,“中国社会创新奖”项目组委会对第三届“中国社会创新奖”的25个入围项目进行公示,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的《“城市义工”自我组织化构建模式》从222个申请项目中脱颖而出,光荣上榜。
“城市义工”,对不少人来说,可能还是一个挺陌生的名词,不像“志愿者”那么耳熟能详。其实,思明区城市义工,从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传递爱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活动情况来看,与志愿者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是自发组织起来的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他们纯粹出于自愿,没有行政命令,没有指标分配,没有任务安排。所以城市义工搭建起来的开放性爱心平台,是一个由义工们自我组织构建的社会组织,也就不同于以政府行政命令以及单位绩效考核来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平台。
不过说起来,思明区城市义工也不是与政府毫无关系。他们是自觉响应思明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幸福思明”的号召,自发响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发起的“感恩生活 爱心思明——城市义工志愿行动”。每周定期通过报纸、区政府网、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网站、广播、微博、QQ群等媒介发布活动信息,没有行政命令和单位考核,完全由爱心市民自愿电话或电邮报名。譬如许志仁与其8岁的儿子乐乐,是义工队伍里著名的亲子搭档,周末他蹬辆自行车,载着儿子乐乐,满城跑,去环岛路捡垃圾,到中山路劝导不文明行为,去爱心护理院、托老院照顾老人,完全是个人自愿行为。
思明区城市义工活动已连续开展134期,参与人次多达上万,参与会员3千余人,专业志愿服务队10支,固定义工服务点30多个,其持续性、广泛性、规模性、影响性,不言而喻。尤其是从全国各地来厦门观光的游客,不但感受到城市义工的志愿服务,而且可以随时加入城市义工,遂将城市义工的理念带回家以及各自的城市。我们相信,美好的事物传遍祖国各地,会像和煦的春风吹绿草原山岭。人们热爱真善美,就像春天里热爱灿烂的阳光。人们追求幸福、向往和谐,就像汩汩山泉流向肥沃的土壤。城市义工,有如星星之火,必然能够全国燎原,同样不需要行政命令和行政考核。
思明区城市义工活动,是对幸福思明的精彩注解。这个协会温文尔雅润地诠释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博爱精神,润物无声地传递着真善美的文明真谛,生龙活现地继承了中华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爱心思明源自幸福思明,幸福思明源自义工思明。义工思明向我们昭示了让人幸福的三件事:有人爱,有事做,有期待。思明人享受着城市义工的爱,思明人有事做都可争当义工奉献一份爱,思明人通过城市义工构建和谐社会指期可待。
幸福是什么?是指一个人的状态得到改进而产生喜悦、满足和感恩、富足的心理感受。因为幸福不是状态本身,而是状态的改进,所以幸福既是一种主观感受,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我们说,义工思明是幸福思明的源泉之一,完全符合幸福的定义。得到义工帮助的人们,生活状态得到了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进,感受到被关注、关心、关怀,自然对义工有一种感激之情。义工们在助人为乐的氛围中陶冶情操,也在关怀他人的奉献中完善着自我。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利格曼认为,幸福有三个维度——快乐、投入、意义。思明城市义工活动,还可以说是积极心理学的生动的社会实践。
幸福又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且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所以,无论就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都需要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思明城市义工自组织活动,正是遵循了这样的思路。如出台义工协会管理办法,明确义工注册管理细则,统一义工服装、旗帜,开通义工协会网站,创作城市义工之歌,制定义工发展计划,开展义工培训,实行义工试用制度,设立义工数据库分类登记义工个人信息,实行星级义工晋级认证制度等。这些措施无不有利于增强义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有利于城市义工活动的持久化、规范化。
思明城市义工活动,也是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体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历史新阶段的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之一,是创建和谐社会的赞歌,是提升大众幸福指数的标杆。城市义工这种社会公共管理的新形态,必定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为中国梦润色添彩。(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