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查获十余起冒用学生卡行为 逃票或录入个人信用

13.07.2017  10:33

  福州新闻网7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罗谦)“不好意思,我拿错了卡,这卡是我女儿的……”这是近日发生在地铁东街口站的一幕。昨日记者从福州地铁公司获悉,在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近期组织的票务稽查行动中,已累计查出冒用学生卡的违规行为十余起。

  据了解,暑期来临,伴随着中、高考的结束,福州市各中小学也陆续放假。据福州地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近期组织的票务稽查行动中,已累计查出冒用学生卡的违规行为十余起,工作人员已在现场对违规使用票卡的乘客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冒用学生卡会受到什么处罚?据票务稽查工作人员介绍,依照《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持伪造或变造的优惠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同时,依照《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持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三次以上的,可以纳入政府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冒用证件与正常使用票卡很容易分辨,学生卡、敬老卡刷卡时会有语音提醒,显示黄灯,而单程票、榕城通则显示绿灯。”票务稽查工作人员表示,福州地铁集团提醒广大乘客,珍视个人信誉,勿为蝇头小利损害个人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