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地产被实名举报操纵招标 金额近20亿
熊学慧
近期在福建、江西、上海等地投巨资大规模逆市拿地的厦门国贸(600755.SH)子公司——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地产”)多个项目遭实名举报,举报者称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贸”)等操纵招标,标的金额近20亿元。
举报人方健、杨阳(化名)等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南昌国贸负责人刘克军联合投标单位“操纵工程招投标”,将标的项目操作给“内定”单位及“挂靠”项目负责人。所涉及的项目包括国贸天琴湾、国贸阳光、国贸春天等冠以“国贸”字头的品牌项目。
比如国贸春天项目,第一中标顺序人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一公司”),第二及第三中标顺序人竟然对此项目不知情,也不能出具该项目的投标文书。举报者称,第一中标人为“内定”,这是明显的“陪标”行为。
举报人指,南昌国贸还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一个例证是,有同一投标人以不同身份持多个品牌参与外墙涂料项目招投标。在投标前,这名投标人还请南昌国贸工程师就其预算报价“把关把关”。
记者就南昌国贸操纵招投标问题多次致电刘克军,并到国贸地产求证,但没有得到答复。
“操纵”之嫌
杨阳等人举报的问题涉及国贸天琴湾、国贸阳光、国贸春天等项目的主体工程、铝合金门窗和外墙涂料、内装饰等工程招标。
以国贸春天主体工程项目为例,该项目建筑面积19.89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3.92亿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信息显示,此项目2014年3月5日开标,中标顺序人依次为中建三局一公司、中建四局(中国建筑(3.12, 0.04, 1.30%)第四工程局)、江西一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举报人称,国贸春天主体工程在招标前已由南昌国贸及其负责人刘克军“内定”给中建三局一公司,另两家公司甚至建投标文书都没提供,由中建三局一公司“代办”,中建四局、江西一建实为陪标单位。
记者就此事到江西一建求证。该公司经营部负责投标事务的工作人称,他不清楚国贸春天项目是谁负责投标,也提供不了投标文书底稿。而江西一建工程造价部有关负责人亦表示不清楚阳光春天项目投标之事。
而在国贸天琴湾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工程招标中,南昌国贸同样以邀请招标方式请安徽新视野(门窗幕墙工程公司)及上海、杭州两家公司参与投标。杨阳说,刘克军的“操纵”方法是,对上海和杭州两家公司“威逼利诱”并买断这家公司的报价权,最后由安徽新视野中标。
据透露,在刘克军的“帮助”下,黄坤华一个人拿着固克、巴德士及富士特三个涂料品牌参与国贸天琴湾外墙涂料投标。黄坤华中标后,还将三色石头漆变更为单色石头漆,人工及成本每平方米减少约15元,总价2000多万元的工程共计可减少涂料成本200余万元。
如果说以上“操纵”行为还难以判断的话,国贸阳光北区、南区主体工程则能详细反映项目被人为干扰的过程,至招标结果发行变化。
举报人方健说,国贸阳光北区工程控制价为17451万元。中建三局一公司、中建三局三公司、江西建工集团、江西一建、南通二建、江西洪宇建设集团6家单位受邀在2012年10月参与投标。但在同年11月16日下午开标时,只有江西一建、江西建工集团、中建三局一公司到场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有专家发现江西一建的商务标出现问题,经专家商议判定其为废标。在此情况下,中标人应为江西建工集团,但在南昌国贸的操作下,此标于12月3日进行第二次评标,经重新抽调的专家评定,江西一建为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在第一次评标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又擅自组织第二次评标,此举严重违反招投标程序,而同级别的专家也没有资格推翻原专家组的意见。”方健说,赣建字【2010】1号文第20条明文规定:“当招标人或投标人对评标结论有重大争议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要求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也可异地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