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国税局内外并举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06.12.2014  03:25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龙岩市国税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内规范执法行为,对外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和执法权力清单,全面推行“阳光办税”,把依法行政贯穿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示范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要求全市国税系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革除凭“经验”、按“习惯”办事的不良习俗,学习、尊重、敬畏、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将依法治税贯穿到组织收入、税务稽查、队伍建设、行政决策等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中去,促使各项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稳步前行。
      二是大力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福建省涉税业务工作规程》、《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印发《龙岩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规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程》等,使每一项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过罚相当”,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今年又在全省率先试行3项制度:推行《重大税务案件证据目录制度》,统一证据目录格式范本,要求将所有证据材料按主体类、程序类、事实类、依据类四大类进行有序归集;推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整理、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似的案例,力争做到同案同罚;推行《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评判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及时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行全程阳光操作。 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明确税法公告类文件于收文当日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并在全市11个办税服务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主动公开执法标准,公布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执法权力清单,严禁在公开的清单外进行其他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定期公开资格认定、定额核定、发票领用等涉税信息,切实维护税收公平。主动公开廉政纪律,对照廉政规定制作《廉政回访监督卡》,在实施稽查、评估及其他涉税事项调查审核时,同步送达纳税人,接受纳税人全程监督、事后反馈。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在全省率先移植推广内控促廉系统,运用好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规范干部执法方面的预警、监督作用。整合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督查内审、巡视检查等职能,开展阶段性工作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是营造税收法治环境。 创新稽查模式,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虚开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有效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黑名单”公布工作,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2014年1-10月稽查查补入库7450万元,增长9.05%。抓好《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的宣传落实,年内完成与电力、水务、工商、医保、财政等5部门的协商,并列出与其余25个部门协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尽快健全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联系,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促进形成社会综合治税的体制和机制。


文章来源:龙岩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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