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国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月改季”

11.12.2015  12:07

      “一年的纳税申报次数由12次缩短变成4次,可以少跑8趟,需报送的材料也减少了,将进一步减轻我们办税人员负担!”小规模纳税人以前每月需前往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但从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市国税局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时间,由按月申报纳税改为按季申报纳税(简称“月改季”),此举大大方便了纳税人。12月1日,正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事宜的陈女士认为,纳税申报方式“月改季”是一项服务创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办税流程的“减肥瘦身”,推进简政放权,漳州市国税局打破了以往税收管理的惯性思维,积极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为便捷的税收环境,有效打通了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广大纳税人的赞许和认可,实现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双减负、同受益。台商投资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人员表示,“月改季”之后,不仅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降低了纳税人在时间、空间、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也大大减少了办税窗口人员纳税催报催缴的工作量,提高了办税效率,进而腾出来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地为纳税人做好服务。据统计,目前"月改季"已覆盖全市3万多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预计全年可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超过25万户次。

      据了解,为确保纳税申报“月改季”服务举措落实到位,漳州国税系统利用电话、网站、短信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公告,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月改季”的好处,并安排相关人员逐一致电纳税人,让每户符合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充分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及相关操作规定。


文章来源:漳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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