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号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6]04号),其中宗地2016-15号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
2016-15 | 鼓楼区三环路南侧,福飞路以西,义井旧屋区改造项目二地块一 | 86547平方米(合129.82亩) | 住宅用地 | 1.0以上,2.53以下(含2.53) | 32.7%以上(含32.7% ) | 21.8%以下(含21.8%) | 南北向规划道路西侧建筑限高不超过36米、东侧建筑限高不超过60米 | 住宅用地70年 | 85600 | 285100 |
并将宗地2016-24、25、26、27、28、29号地块主要规划指标中的地面建筑限高由不超过7米调整为不超过9米,其它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