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师生参加福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09.12.2014  18:29

      12月4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确定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由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主办,市司法局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五一广场举行。我校管理学院组织法学教研室老师与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应邀参加了现场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中,我校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宣传、咨询点,分发了精心制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根据行业特点与专业优势,着重宣传、讲解了《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法学教研室的老师耐心细致的为市民介绍了三项法律法规出台的历史背景与意义,解读了《侵权责任法》对处理医疗纠纷及缓解医患矛盾的作用;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的重大意义;《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中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处方权和开展医疗技术的权限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规范了医师的执业等,吸引了许多市民的倾听,师生们为市民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气氛热烈。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了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了宪法观念,也让我校师生进一步了解社会民众对医疗卫生相关法律的需求与关注点,为今后教学、科研、服务民众确定了方向,坚定了学习的信心。(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