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黄华康副厅长检查指导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工作

10.06.2015  16:10

 

根据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农质发[2014]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闽政办[2014]164号)的部署和要求,我省经过县级政府申报、设区市政府推荐、省农业厅考评确定并经农部批准尤溪、福清、云霄、福鼎四个县(市)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为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6月4日至5日,农业厅黄华康副厅长带领计财处、质监处有关人员到福鼎市进行创建工作检查,在听取了福鼎市政府创建工作汇报后,黄副厅长首先肯定了福鼎市政府的创建工作,一是市政府重视创建工作,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了保障;二是创建措施有力,按照国家考评细则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开局良好有序推进,农业系统作了全面部署。并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紧紧抓住“产出来”和“管出来”这两条主线,两手都要硬。黄副厅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发挥政府创建主体作用。创建是全市的工作,需要政府来组织、协调、落实,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农业执法检测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要根据当地财政收入提高适当增加;三是各部门要各司其责,互相协调、互相支持,共同抓好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各项工作。省、市各级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帮助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