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06.2015  11:10

   泉州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记者谢曦)18日-19日,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按照部署,我市于2014年7月启动“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启动创建工作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以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工作准则,集中力量整治社会不规范用字,有效地推进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据悉,全市教育系统的教师6.1万人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98%以上的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书上岗。全市共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4所,省级示范校51所,市级示范校161所。2007-2008年,全市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21853人,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及以上17922人,测试达标率82.01%。

  在昨日的评估反馈会上,省评估组认为,泉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省语委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