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兹定于2016年4月18 日举行福州市四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举行,时间半天。
二、地点: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三、内容:福州市四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福州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16年4月7日前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5-7层 ,联系人:林晓晶 ,电话:13763836781)。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熟悉福州市四城区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或《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福州市四城区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 16 日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公告 -
福州18:55 17.03.2016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