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晋安分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福州新闻网7月16日讯 昨日,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回答市民关于土地证办理、用地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问:晋安区长福家园住户,土地证一直不能办理,什么时候能办?
答:长福家园土地证目前正在办理中。近年来,新店供销社商住楼、双翔花园、福兴长城花园、鼓二新村、上洋小区、远西小区、前屿小区、桂香山庄、新南方花园等9宗近千户业主的历史遗留土地登记发证的问题已经解决。今年晋安区已解决新南方花园小区197户“两权证”历史遗留问题。
问:开发商擅自改变用途,个人土地证如何办理?
答:开发商局部改变房屋用途,已经规划部门同意,且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核发的,到市国土部门补缴政府有关规费后,按改变后的用途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按原批准用途办理土地使用证。待开发单位办理土地总登记之后,分局方可受理发个人土地证。
问:开发商擅自超容建设,个人土地证如何办理?
答:开发单位存在超容、超幢、超层的建筑,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到市国土部门补缴政府有关规费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充合同。之后,分局方可受理土地总登记,发个人土地证。
问:买房后无法联系原户主,如何办理土地证登记?
答: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规定,二手房受让方可持市房地产档案馆的调档材料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身份证明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问:家里有一老房,年代已久,老人想回去住,请问,如何申请旧房改造或重建?
答: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镇乡人民政府根据镇乡、村庄规划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电台记者 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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