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检察院四项预防举措监督六大重点工程

24.07.2014  17:17

 

   福建检察网7月24日讯(张毅敏) 今年以来,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针对该区在建的六大重点建设项目推出四项预防犯罪制度,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没有出现违法犯罪情形。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单位网络制度。该院成立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单位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单位网络,帮助各相关单位建立改造项目各流程、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对6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认真填写重大项目预防情况表。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该院与重点工程建设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向建设工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发送职务犯罪预防手册。结合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到卫生、交通、国土、农林、水利等部门和重点乡镇开展“进部门、进乡村、进农户,送法下乡惠及民生”的预防职务犯罪举报宣传活动,及时听取群众反映,建立廉政风险预防机制。

建立工程质量定期巡察制度。由于重点项目工程大、项目多,为此,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检察院联合对报名企业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为防止赶工期、“豆腐渣”工程的出现,该院建立了定期巡察制度,要求各施工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公告或公示,坚决杜绝劣质材料的使用,对工程简化了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结算、审核等环节,监督有关部门派员介入,保证同步监督。

建立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制度。该院与区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共同建立定期联查制度,重点放在项目审核、审批及资金使用等环节,堵塞监管漏洞,防止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