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四措并举”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

20.07.2016  20:24
     为贯彻新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长泰县安监局“四措并举”积极做好新形势下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

  二是完善流程。第一时间制定新“三同时”工作流程,并通过审批中心服务窗口及时向企业公布,加强事前告知、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三是明确要求。第一时间告知建设单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自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

  四是加强执法。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不含建设项目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发现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长泰县安监局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