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低标高结” 消费者谨防受骗

23.05.2014  20:25

原标题:商家“低标高结” 消费者谨防受骗

本网讯(通讯员 王陈灵 记者 朱俊辉)“广告上明明打着‘全场鞋子六折’,结完账回到家细细一算,才发现只给了八折!”市民郭先生在市区购物时,差点就被商家忽悠。尽管最终在12315的帮助下,讨回了被多收的购货款,但遭遇商家“低标高结”的事情,还是让郭先生感觉“很受伤”。

5月20日,市民郭先生带着小孩一起逛街,路过一家童装店时,发现店家正在搞促销活动。“现场醒目地拉着一条‘全场鞋子六折’的广告横幅。”郭先生说,冲着价格优惠,他为孩子选购了一双原价68元的童鞋,付完款后便离开了。待其回家后,却意外发现单据上显示鞋子折后价为54.4元,郭先生觉得奇怪,一算才发现店家只给他打了八折。“难道是商家大意算错了?”带着一丝疑问,郭先生拿着单据和鞋子找到商家,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款项。谁知商家却以鞋子是新款为由拒绝退还。郭先生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无奈之下致电“12315”寻求帮助。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郭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对“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的规定,认为商家的行为属于“低标高结”的价格违法行为,当即要求商家退还郭先生多收的14元童鞋款。

所谓“低标高结”,往往是一种商品,标签上一个价,结账时却是另一个价,真实售价通常比标价高。您是否也曾遇到这类情况?是碍于金额差距较小,不了了之;还是与商家据理力争,依法寻求赔付?

无独有偶,今年2月初,消费者彭女士到市区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款洁面产品,该款洁面产品上的价格标签为74元,但结账时商家却收取其148元。彭女士与商家协商处理不成,致电315进行投诉。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退还彭女士74元。

工商提醒:购物时要仔细观察商品价格标签和促销宣传广告,留心比较促销价格、商品价格和结账价格,如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时,应保存好当时货架标签价格(可通过拍照取证)、收银小票等证据,现场向12315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